收养宠物证如何办理?
1、到所在地计生局开具《计划生育证明》,需要带证件有:身份证(夫妻双方的)、户口本、结婚证;
2、去所在地派出所开具《户籍证明》 3、到所在地医院开具《未婚证明》或《离婚证》及复印件 和前妻的孩子一起养的,需要带原件。
4、持以上证件和复印件,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。注:这些材料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都可以办到。
5、将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,如《公证书》上有说明“自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,撤销该公证”字样,则无须再去登记机关注销婚姻。
6、持经公证的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及其他相关证件,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,经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,签发《收养证》,从受理申请的当天开始计算,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