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哪有藏獒?

梁妙畅梁妙畅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我曾在青海、西藏、内蒙的广大牧区生活过,也曾经在甘肃的部分地区工作过,很乐意谈谈我对“流浪狗”的看法。 首先说狗。除了人类驯化的家犬以外,自然界是没有“狗”这种动物的。所谓的“狗”,都是被人类驯化后,作为家畜而存在的。当然,有些动物被驯化后,就再也回不到野外了;但也有不少动物,它们虽然被驯化了,但是还可以回到野外的。

比如说绵羊,在人们看来,绵羊是十足的宠物,但只要你把它放开,它就会乖乖地跟随你(羊比较认路),晚上自己找地方睡,不会乱跑;再比如说马,有的人家里的马,一放出去就能自己回家,马也很认路的。 但是有一种动物,被人类驯化了以后,它既无法回到野外,也无法在家里住下去——它就是鸡。为什么鸡会例外呢?这是因为,家禽(鸡)的祖先原产于中亚,经过长期的人类饲养和选择后,它们的迁徙能力已经丧失了,所以只能在家乡附近活动。但这并不是说,猫狗等家畜就不会走丢或流浪。有的狗狗,会在主人开门拿外卖的时候趁虚而入,溜到外面去;也有猫咪从高墙内翻出来,来到大路上,然后被一辆汽车带走…就这样,一只原本有家的动物,变成了无家的流浪动物。

再说流浪动物。目前,在我国对流浪动物没有明确的定义。根据我的了解,一般把那些流落在户外,无家可归的动物叫作流浪动物。但在我看来,这一定义不够准确。因为不少野生动物也是“流浪”的。举例来说,一只北漂的候鸟,在冬季来临时,要飞到南方越冬,途中要经过北京。如果它不幸掉队,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停留在城市里,那么,这只鸟就是流浪动物了。 再举个例子:一只生活在草原上的兔子,因误食有毒的植物,距离它的伙伴很远,又来不及返回伙伴群里,这样,这只兔子就成了流浪动物了。 所以我觉得,把那些无家可归,但又不是天然野生动物的动物统称为流浪动物是比较合适的。这样的话,就可以把流浪动物分为两类:一类是人类宠物,但由于种种原因,走失、跑丢了或逃跑了,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宠物;另一类则是天生野生,本来就没有家的动物。 现在来讲,城市里的流浪动物主要是人类宠物失散的宠物;而农村里的流浪动物,则大部分属于第二类的自然界的野生动物。

最后说说处理流浪动物的办法。对于第一类流浪动物,我认为应该尽量给予归位,恢复其家园;对于那些不能归位的,也应该为它们建立新的家园,妥善安置。而对于第二类流浪动物,我们则不应该给予任何关心,而应该任其自生自灭。 为什么要对第二类流浪动物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呢?因为这些动物本来就是野生动物,它们生存的能力比你想象的要强很多。相反如果我们对这类流浪动物提供帮助的话,反而可能会使这类流浪动物的种群扩大,造成更大的麻烦。 我曾见过有人在野外捡了一只小鸟,带回家中养了起来,后来这只鸟飞走了,那人很高兴,认为自己的善举救了一只鸟的命。但我问他知不知道这种小鸟的别名叫做“祸鸟”时,他却不屑一顾地说:“它是飞走了,又不是让我杀了,有什么关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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