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布拉多犬耳朵被野狗咬伤?
一位来自广东深圳的范先生向媒体求助,因为他的拉布拉多犬“仔仔”的左耳朵被一匹野狗咬伤。而更让人气愤的是,当范先生带着“仔仔”来到深圳莲花山公园遛狗时,竟遇到了几个不守规矩的“遛狗者”。
拉布拉多耳朵被咬 主人要求惩罚凶手
范先生说,6月5日,他带“仔仔”来莲花山公园玩耍,当时公园内有很多其他遛狗的市民,他认为这样比较不安全。当他经过莲塘村的一个小巷子时,突然从巷子的暗处钻进一窝野狗。当时“仔仔”发出惊恐的叫声,等范先生跑过去的时候,发现“仔仔”的一只耳朵已经被咬伤。事发的当时,他就认为是那些不栓狗绳的遛狗人诱发了这场意外,不过由于当时人多,为了避免引起冲突,范先生只好带着受伤的“仔仔”回家后马上就医。
“我的‘仔仔’在事故中耳朵被刺穿,脸部和胸腹部也有多处皮肤咬伤,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,前期治疗花费了4000多元。”范先生说,他家“仔仔”现在5个月大,原本它是无忧无虑快乐地生活着,而现在遭此横祸,他痛心和气愤。
范先生还讲述了一个让他颇为气愤的细节。6月8日,他带“仔仔”再次来到莲花山公园,找到公园的管理处希望能有所处理,可工作人员说没有看到狗打架的痕迹,公园管理处只能让那些遛狗者写道歉书,但范先生不接受这种处理意见。“那些野狗没有系养,公园应该有管理责任。”
尽管“仔仔”目前已在医院得到救治,但范先生最气愤的,还是那些把狗放养在公园里的“遛狗者”。为此他还专门查了《深圳市动物防疫条例》,发现这条街道上不能拴养动物,养动物要办理“携出证”,还必须挂在脖子上。
“我希望这些不守规矩的遛狗者能够公开向他们道歉,我也可以放弃索赔,只是希望这些凶手能够受到制裁。”范先生说。
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专家指出,深圳关于宠物饲养的法规中,确有一些条文明确规定了在公园、绿地、广场等公共场所,宠物应按照有关规定系养,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。
这位法律专家表示,在现实操作中没有“准确”界定宠物系养的标准,大多数市民对此“遵守得很好”,除非是恶狗咬人事件引发了矛盾,否则对于普通的宠物狗在公共场所如何“管养的争议”不大。